【境外】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境外入琼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
文章摘要:
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关于调整境外入琼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
一、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的抵琼人员,应在入琼口岸集中隔离14天,并于第1天和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阴性的隔离满14天后放行,阳性的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,费用自理。
二、由其他省份入境满14天,凭入境隔离期满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。如无核酸检测证明,应在抵琼后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为阴性的,给予放行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,按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管理,费用自理。
三、由其他省份入境已超过21天的抵琼人员,直接给予放行。
依据:海南省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范(第一版)。发件日期2020年3月12日
依据: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《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琼肺炎指〔2020〕102号
依据: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5月11日 发的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