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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境外】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境外入琼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

文章摘要:

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    关于调整外入琼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

 

一、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的抵琼人员,应在入琼口岸集中隔离14天,并于第1天和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阴性的隔离满14天后放行,阳性的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,费用自理

二、由其他省份入境满14天,凭入境隔离期满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。如无核酸检测证明,应在抵琼后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为阴性的,给予放行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,按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管理,费用自理。

三、由其他省份入境已超过21天的抵琼人员,直接给予放行。

 

 

依据:海南省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范(第一版)。发件日期2020年3月12日

依据: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《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琼肺炎指〔2020〕102号

依据: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  2020年5月11日 发的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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